【湖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20条】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,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办学行为,提升教育教学质量,保障学生合法权益,湖南省教育厅于近年出台了《湖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20条》。该政策从教学管理、招生行为、课程设置、教师职责、校园安全等多个方面对中小学办学进行了全面规范,旨在营造公平、公正、科学的教育环境。
以下是对“湖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20条”的总结与梳理:
一、
1. 严禁违规补课:学校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,教师不得私自进行课外辅导。
2. 控制作业总量:小学一、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,其他年级作业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。
3. 规范考试次数:小学一、二年级不得组织纸笔考试,其他年级每学期只组织一次期末考试。
4. 合理安排作息时间:确保学生每天睡眠时间达到10小时以上,上午上课时间不得早于8:00。
5. 禁止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:所有班级应实行平行编班,不得以成绩划分班级。
6.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:教师需遵守职业道德规范,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。
7. 严格招生管理: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择校生,不得举行选拔性考试。
8. 落实阳光招生政策:招生信息要公开透明,接受社会监督。
9. 规范教材使用:不得擅自选用未经审定的教材,确保教材内容符合国家课程标准。
10. 强化心理健康教育:学校应设立心理咨询室,配备专业心理教师,关注学生心理健康。
11. 严禁歧视和侮辱学生:教师不得对学生进行语言或行为上的歧视,维护学生人格尊严。
12. 加强校园安全管理: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,定期开展安全演练,预防各类安全事故。
13. 规范收费行为:学校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,所有收费必须公开透明。
14. 落实课后服务制度:学校应提供课后服务,满足家长和学生的多样化需求。
15. 推进素质教育:鼓励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。
16. 加强家校沟通:建立家校联系机制,定期召开家长会,增强教育合力。
17. 规范教师评价机制: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考核体系,避免唯分数论。
18. 加强信息化管理: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升学校管理效率和教学质量。
19. 落实“双减”政策: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。
20. 强化督导检查:建立长效机制,定期对学校办学行为进行监督检查。
二、表格展示
序号 | 内容要点 | 具体要求 |
1 | 禁止违规补课 | 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 |
2 | 控制作业量 | 小学一、二年级无书面作业,其他年级不超过60分钟 |
3 | 规范考试次数 | 小学一、二年级不设考试,其他年级每学期仅一次期末考 |
4 | 合理作息时间 | 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,上午上课不早于8:00 |
5 | 禁止分重点班 | 实行平行编班,不得按成绩分班 |
6 | 师德师风建设 | 教师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|
7 | 招生管理 | 义务教育阶段不得招收择校生,不得组织选拔考试 |
8 | 阳光招生 | 招生信息公开透明,接受社会监督 |
9 | 教材使用 | 不得使用未经审定教材,确保符合课程标准 |
10 | 心理健康教育 | 设立心理咨询室,配备专业心理教师 |
11 | 禁止歧视学生 | 教师不得侮辱或歧视学生,保护学生人格尊严 |
12 | 校园安全管理 |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,定期开展安全演练 |
13 | 收费行为规范 | 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,收费公开透明 |
14 | 课后服务制度 | 提供课后服务,满足学生和家长需求 |
15 | 推进素质教育 | 开展多样课外活动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|
16 | 家校沟通机制 | 定期召开家长会,增强教育合力 |
17 | 教师评价机制 | 建立科学考核体系,避免唯分数评价 |
18 | 信息化管理 | 利用现代技术提升管理效率和教学质量 |
19 | 落实“双减” | 减轻学生课业和校外培训负担 |
20 | 督导检查机制 |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,定期检查办学行为 |
通过以上20条措施的实施,湖南省中小学办学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,教育生态逐步优化,学生健康成长环境不断改善。未来,随着政策的持续推进和落实,教育质量将不断提升,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也将不断增强。